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委联合发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
《办法》中明确指出,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需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污水处理费将用于城镇污水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对于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能保证治污运营的,地方财政应予以补贴。
《办法》中鼓励采取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以及地方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进行污水排放与处理的设施投资建设与运营。也就说政府将引入PPP模式进行污水处理,共担风险。那么污水治理的蛋糕又有多大呢?
当前城镇的污水处理能力约为1.54亿立方米/日,“水十条”实施后需要提升1.1亿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未来10年内还将铺设80万公里污水收集管线。如果“水十条”如果真正落实到位,那么将释放2万亿元的投资需求。
2万亿的利好释放预计将给整个行业带来5年的黄金发展期,“水十条”以及后续一系列污水处理政令的落地,将对环保行业带来诸多利好,并相应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